全省生物医学智能计算技术重点实验室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一、引言

为了加强全省生物医学智能计算技术重点实验室的知识产权管理,提高实验室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保障实验室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定义和适用范围

实验室知识产权:指在实验室开展的科研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独创性成果,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等。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实验室内部所有科研项目和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三、知识产权的申请与授权

3.1 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
   实验室内部科研项目产生的发明专利,由科研人员提出申请,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实验室将获得专利权的使用权,但所有权一般归依托单位所有。
3.2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著作权申请与授权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著作权的申请与授权流程参照发明专利的规定执行。
3.3 技术秘密申请与保护
   技术秘密是指实验室内部科研项目中的非公开性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图纸等。
   技术秘密的申请与保护流程参照发明专利的规定执行。
   技术秘密的保护期限为永久。

四、知识产权的管理与维护

4.1 专利权的管理与维护
   实验室将为内部科研项目获得的技术成果提供专利权维护服务,包括专利年费缴纳、侵权维权等。
   实验室将定期对内部科研项目的专利权进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延续性。
4.2 著作权的管理与维护
   实验室将为内部科研项目的著作成果提供版权维护服务,包括版权登记、侵权维权等。
   实验室将定期对内部科研项目的著作权进行评估,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